1.1 项目背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指出:“建立生态绿心是保值、增值的,是长株潭和其他城市群的一个重要区别,湖南保护好这个生态绿心,50年后将在全国、全世界都有重要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发布《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绿心总规》)和《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绿心条例》),为绿心科学保护提供了规划和法律保障。在今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长株潭都市圈”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湖南省发布的《长株潭一体化2021年三十大标志工程名单》中,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作为重点工程纳入其中,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对相关相求进行明确。2021年8月18日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总体城市设计》设计要点。按照“国际视野、国内顶尖”、“前期科学谋划、后期实质推进”的总体要求,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汇集智慧,面向全球公开邀请国内外具有丰富的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和风景园林设计经验的规划设计机构,开展“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1.2 基本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总书记对绿心的重要嘱托,以“彰显生态文明、展现绿色生态、体现湖湘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最终打造世界精品工程”为目标导向,围绕“保值增值”,按照“湖湘特色、国内领先、世界影响”的总体目标,将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的城市群生态绿心、彰显湖湘特色的长株潭中央客厅、人民美好生活的高品质共享空间”。以“保护优先、实事求是” 为基本原则,坚持“绿色本底、创新引领、协调融合、开放通达、共享生态”的规划理念。以绿为底色,以山为风骨,以河为脉络,以田为瑰宝,以湖为灵韵,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生命共同体和“生态、生产、生活”的“三生”融合空间,力促“山水精华、田园风光、共建共享、多彩呈现”。
1.3项目名称: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
1.4 项目位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结合部的生态绿心地区,是处于长株潭都市圈核心位置的中央公园。包含1个风景名胜区和3个森林公园,分别为昭山风景名胜区、石燕湖森林公园、昭山森林公园、九郎山森林公园。区位及交通条件优越,距长沙黄花机场10公里,距长沙南站、湘潭北站、株洲西站均在6公里左右,内部有京港澳高速、沪昆高速、107国道、320国道等穿过。
1.5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和邻园片区两个部分,总面积604.82平方公里,其中:
(1)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范围,全部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边界范围内,总面积约391.17平方公里,控制建设区面积为15.2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12.3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现状面积约35平方公里,关注生态品质和价值提升,注重景观建设与主题产品策划。
(2)邻园片区范围,总面积约213.65平方公里,其中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边界范围内的有137.15平方公里,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边界范围外的有76.50平方公里。邻园片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40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侧重与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的风貌协调、空间融合引导等要求。
(3)重点区域(含启动区)范围,初步拟定2~3个省级重点区域范围,设计范围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左右。注重对重要节点、地标性建筑等提出详实的空间设计、建筑设计指引等中微观设计内容。
1.6 设计任务:本次征集活动分为两阶段开展,第一阶段的征集设计任务为中央公园及邻园片区总体城市设计。第二阶段的设计任务为中央公园及邻园片区总体城市设计方案深化和重点区域(含启动区)详细设计。具体的设计内容以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文件为准。
1.7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1.8 资格审查的方式:有限数量制,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含联合体应征人)的数量限定为5个。
1.9 征集活动时间初步安排(所有时间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
2021年11月8日 | 应征人获取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的征集文件 |
2021年11月8日 | 项目情况介绍会、现场踏勘 |
2022年1月18日14:30前 | 应征人递交应征文件(征集截止时间) |
2022年1月21日左右 | 应征设计方案评审 |
2022年2月21日 | 第二阶段启动会,应征人对重点区域(含启动区)进行详细踏勘和调研 |
2022年4月18日14:30前 | 应征人递交应征文件(征集截止时间) |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申请人应具有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或风景园林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依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或风景园林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包括港澳台的申请人)须与境内的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征。
4.4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规划设计经验。
4.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3家。
4.6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主办单位鼓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院士、知名设计师组建团队参加征集活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的首席规划师、首席建筑师、首席景观设计师,需要出席征集各个重要阶段的汇报会议(因疫情防控等特殊要求除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kjysanbu@163.com或递交至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17:00 (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开通。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中午12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8.1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活动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均不退回。
8.1.2 应征规划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2应征设计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
第一阶段: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向未进入到第二阶段征集活动的2个应征人支付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 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 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 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奖项和奖金
第一阶段:设优胜奖3名,获优胜奖的应征人须参加征集第二阶段的规划设计工作,并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进行中央公园及邻园片区总体城市设计方案深化和重点区域(含启动区)详细设计,提交方案深化设计成果。
第二阶段:通过对应征设计方案评审,选出排序第一、第二和第三的优胜设计方案。主办单位将向获得第一名优胜设计方案、第二名优胜设计方案和第三名优胜设计方案的应征人分别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240万元、200万元的奖金(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8.4 征集后续工作
主办单位视应征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等因素,可从获得优胜奖的应征人中选择参与后续方案综合的应征人,方案综合总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具体以主办单位最终决策为准。
8.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6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和英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7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http://www.bkpmzb.com/bidding/display.php?oid=257&pid=1920
主办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徐兴华、郝晴、马晓新
联系电话:86-10-82575137—256/812
传真:86-10-82575840
E-mail:kjysan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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